2016年第四期目录及摘要

发布时间:07.16.2016 来源:

 

南海争端透视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强制争端解决机制下的南海争端解决  [英国]安东尼奥斯·察纳科普洛斯

【内容提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关于强制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实质上就是一个普通的仲裁条款,它在处理南海问题时面临着诸多局限。首先,《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性是有限度的,第十五部分第一节和第三节为缔约国提供了可以规避强制机制的附加说明和选择性排除条款。其次,中菲南海争端显然是关于主权和海域划界的争端,明显超出了《公约》的管辖范围。仲裁庭对海上地物性质及“九段线”合法性的裁决会对中国的主张“未审先判”。再次,中菲达成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中国根据《公约》298条做出的排除性声明是否能够排除仲裁庭对南海争端的管辖权?仲裁庭对此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最后,在可受理性问题上,必要的第三方问题及诉由消失问题的存在也使得本案不可受理。

  

超越领土争端:中菲关系的旧观念与新框架   李开盛

【内容提要】中菲关系面临的僵局不仅仅源于“零和”性的南海领土主权争端,彼此间误解也是一个重要根源。中国对菲律宾的误解主要集中在后者的外交事务,对其地缘政治重要性与对美关系的“独立性”认识不足,同时低估了菲律宾国内因素对其外交事务的影响。菲律宾对中国的误解主要集中在后者的领土政策,以为中国的最终目标是无止境地攫取地盘,怀疑中国政治协商的诚意,以及迷信美方干预能够制约甚至改变中国政策。双边误解放大了利益冲突,导致互相误判,导致阿基诺三世执政时期的中菲关系被领土争端所绑架。两国必须走出这些误解以及由这些误解所导致的困境。当下要务是应该利用菲律宾政府更替之机,寻求妥协,控制争端,防止将来出现更大的冲突。长远来说,关键是重启和发展一个培养双边战略互信的战略框架,实现双边关系的长期稳定与良性发展。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管辖权程序与菲中两国的政策选择   余民才 

【内容提要】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单独处理案件管辖权问题是对《公约》附件七仲裁实践的延续,是它在中国拒绝参与的情况下对待中国反对其管辖权意见的最明智选择。这种程序对仲裁庭本身和菲中两国具有潜在重要影响。仲裁庭对菲律宾的某些诉求享有管辖权的裁决延续了案件实体问题程序。中国的一个适当选择可能是参与这个程序,菲律宾的一个正确选择应该是与中国谈判达成一个共赢的解决方案,单方面或者与中国共同申请终止仲裁程序。

 

由“极地曙光”号案和中菲南海仲裁案看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对于不到庭之态度  张晏瑲

 【内容提要】2013年9月18日,为抗议俄罗斯在北极开采石油,30名国际绿色和平组织成员乘坐船旗国为荷兰的“极地曙光”号,试图登上俄罗斯的钻井平台。俄罗斯逮捕并扣押了该船只及其人员。2013年10月4日,荷兰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的规定对俄罗斯提起强制仲裁。10月21日,由于仲裁庭尚未成立,荷兰依据《公约》第290条第5款的规定,请求国际海洋法庭作出临时措施的裁决,要求俄罗斯迅速释放被扣押的船只和人员。俄罗斯对此表示其不接受国际海洋法庭的管辖权,并且不出庭应诉。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对中国提起附件七仲裁,挑战中国在南海的权利。在此案中,中国也没有参加仲裁程序。本文通过介绍“极地曙光”号案和中菲南海仲裁案中对于不到庭的判决,分析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对于不到庭的态度。

 

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探析——以中菲南海仲裁案为视角    樊文光

【内容提要】中国如何在南海主张不受《海洋法公约》调整的历史性权利,同时又受《公约》尊重,这是一大难题。造成这一困局的原因是中国南海权利主张本身存在两个缺陷:第一,试图以单一的历史性权利规则主张涵盖整个南海海域的权利,未能解决与《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的冲突。第二,以《海洋法公约》之外的法源主张区别于《公约》的历史性权利,但海洋权利内容又是《公约》框架内的事项,由此又落入《公约》的调整范围。对历史性权利的法源、性质和内容的阐明是中国南海权利主张的症结所在,只有对此作出有别于《公约》权利的主张,才能落入《公约》序言“未予以规定的事项,应继续以一般国际法的规则和原则为准据”的条款中,以此排除《公约》的适用。本文试图对历史性权利做全面解读,以此证实历史性权利是区别于《公约》权利的体系,不受《公约》调整;其次,试图处理历史性权利与《公约》权利的并存关系,以此证实历史性权利受《公约》尊重。

 

国际主流媒体关于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的报道情况调查研究     孔令杰  王 看  刘聪聪

【内容提要】自菲律宾于2013年1月提起仲裁程序以来,南海仲裁案成为国内外媒体追踪报道的热点话题。查明国际主流媒体关于此案的报道情况,梳理其常用报道手法,界定报道中常见的事实错误,比较总结其与中国官方媒体的对抗焦点,显然有助于我国在最终裁决出台后做好关于该案的外宣工作。2013-2015年间域外主流媒体报道情况的调查研究表明,它们共采取了先声夺人、片面报道、曲解事实等八种报道手法,存在中国主张整个南海的主权等八个常见事实错误,与中国官方媒体在案件起因、中方立场政策合法性等六个方面存在直接的观点对抗。国际主流媒体对该案的报道具有明显的主观性、片面性、误导性,影响国际社会对案件形成客观认知,严重削弱了我国在南海问题上的国际话语表达。我国宜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基本原则,积极采取必要和适当措施,加强该案的外宣工作,努力将该案对我国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南海地区政治分析

 

南海问题引发的东盟对华关系新变化     陆建人

【内容提要】2012年4月黄岩岛事件以来,东盟对华关系发生了三个变化:一是东盟整体在南海问题上对中国的态度日趋强硬;二是东盟和中国的政治互信出现倒退;三是东盟在经济上力图减少对中国的依赖。这三个变化已经影响到双方关系的发展和提升。文章分析了引起这三个变化的经济原因,提出了改善中国-东盟关系的几点建议。

 

南海历史考证

 

菲律宾地图展览中的“北岛”地理位置与地名沿革考    许盘清  沈固朝

【内容提要】2014年菲律宾大法官卡皮奥(Antonio T Capio)举办了菲律宾地图展《历史真实与谎言”(Historical Truths and Lies about Scarborough Shoal in Ancient Maps)》,要用西方古地图来说明黄岩岛是菲律宾的领土。卡皮奥将1636年马特乌斯·梅里安绘制的地图中在吕宋岛西海域中的一个岛屿确定为今天的黄岩岛,并且得到菲律宾官方的支持和西方媒体的宣传。本文通过现代地理信息GIS中的套叠法,以及意大利大地图学家达德利的地图证明,该岛不是黄岩岛,而是在后来的地图中消失了的“北岛”,且该岛的地理坐标是东经119°,北纬17°,位于黄岩岛东北220余公里以外的海面上。笔者同时证明该岛屿是葡萄牙人首先发现,荷兰制图学家首先命名,此前的地图均用拉丁文,卡皮奥所称该岛是菲律宾前宗主国西班牙的军事设施没有任何根据。

 

综述

 

“第五届大陆架和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科学与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综述  王婷婷  顾名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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